據國資委網站近日發布消息,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下稱“國電集團”)與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神華集團”)合并重組為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而作為國電集團與神華集團聯合重組中的主要上市平臺,中國神華與國電電力擬以相關火電公司股權及資產共同組建合資公司,共注資666億元,國電電力控股51%以上,擁有合資公司控股權。
實質為對等重組
有關業內人士表示,“此次國電集團與神華集團合并重組為國家能源投資集團,可謂是強強聯合、門當戶對的‘煤電聯姻’,對等合并,并不存在誰吞并誰的問題。無論是總資產、凈資產,還是營業收入、凈利潤等指標,在新組建的合資公司中,國電集團和神華集團出資資產大體旗鼓相當。”根據中國神華發布的《對外投資暨關聯交易公告》,不考慮合并抵消影響,截至2017年6月30日,國電集團出資資產簡單加總總資產合計1043億元,所有者權益合計453億元,2017上半年簡單加總營業收入合計266.7億元,凈利潤合計7.43億元;不考慮合并抵消影響,截至2017年6月30日,神華集團出資資產簡單加總總資產合計為961億元,所有者權益合計為467億元,2017上半年簡單加總營業收入合計216.4億元,凈利潤合計7.23億元。
針對本次兩大集團合并的重組方案,有些機構和股民不解——為何是吸收合并,為何是由神華集團更名為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而不是國電集團更名?
據國資委有關人士透露,國電集團與神華集團都是中央管理的企業,是此次重組中的兩個對等個體。采取何種重組方式,要遵守現有的法律規定和歷史狀況。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合并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新設合并,一種是吸收合并,兩種方式都是對等合并,只是方式不同。如采用“新設合并”的方式新設一個央企,則原來的兩大集團均需解散。為此,此次重組選擇了“吸收合并”的方式。神華集團在方案提出時已經是公司制企業,而國電集團屬于全民所有制企業,因此由神華集團更名為國家能源集團,然后吸收合并國電集團,在操作層面上更為簡單易行。
“煤電聯姻”意義非凡
國電集團是中國“五大發電集團”之一。截至2016年底,國電可控裝機容量為1.43億千瓦,資產總額達到8031億元,產業遍布全國31個省份。煤炭產量達到5872萬噸。在五大發電集團中,國電的新能源發展尤為出色,風電裝機近2583萬千瓦,位居世界第一。
中國神華則是中國第一大煤炭企業,擁有完整的產業鏈,被業內稱為“中國最賺錢的煤企”。截至2016年底,神華共有全資和控股子公司22家,投入生產的煤礦49個,投運電廠總裝機容量達8305萬千瓦,擁有2155公里的自營鐵路、2.63億噸吞吐能力的港口和煤碼頭以及擁有船舶40艘的航運公司,總資產達到了9793億元。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分析認為 “神電重組,主要的意義在于整合煤電產業鏈條,過去二者的關系就像蹺蹺板,由于電價為國家制定,電企無法將壓力轉移到消費者身上,所以煤價上升時,電企利潤壓力加劇會導致虧損,將二者整合可以關系平衡,定價穩定,對煤、電都有好處。”
對國電電力而言,一方面,未來有望借助神華集團渠道獲得年度長協煤炭供應(當前年度合同煤價557元/噸,現貨614元/噸,價差顯著),降低成本且減少成本波動,可通過集團旗下運輸資源與火電業務的協同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可實現裝機大幅擴張,加強火電業務競爭力。據測算,資產重組完成后,國電電力控股裝機規模有望升至8029萬千瓦,大幅增加53.05%。同時國電電力在江浙皖地區裝機占比大幅提升,有利于增強區域內競爭優勢、提升市場化電力交易價格,且國電電力在江蘇火電裝機將占江蘇省火電裝機的15.2%,較重組前上升5.06個百分點。
本次合并后,新公司總資產超過18000億元。發電裝機容量則將達到約2.26億千瓦,將成為目前中國最大的發電集團。做大最強,提升經營效率,在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和央企“走出去”的大背景下,提高在電力行業的國際市場競爭力。
某市場分析人士認為,由于煤電聯營的諸多優勢,國電電力未來有望成為A 股稀缺的、盈利穩定的火電標的,回歸真正公用事業屬性,盈利穩定后的高分紅必將帶來估值水平明顯提升。
(審核編輯: Do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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