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獲悉, 浙江省人民政府日前印發了《浙江省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方案的通知》,通知中稱,將加快推進電力體制改革,著力解決制約電力行業科學發展的深層次問題,促進浙江電力行業健康發展,推動結構轉型和產業升級。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在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的前提下,有序放開輸配以外的競爭性環節電價、有序向社會資本放開配售電業務、有序放開公益性和調節性以外的發用電計劃,形成主要由市場決定電力價格的機制。
通知中稱,將確立適合浙江的電力市場模式,培育多元化市場主體,建立以電力現貨市場為主體、電力金融市場為補充的省級電力市場體系。
到2019年,完成輸配電價核定,設立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確定浙江電力市場模式,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引入售電側競爭,電力市場體系初步建立,力爭在2019年上半年實現浙江初期電力市場試運行。
到2022年,優化現貨市場交易機制,提高市場出清價格靈敏度;逐步擴大市場范圍,促進市場主體多元化;有序放開零售市場競爭,建立需求側和可再生能源市場參與機制;豐富合約市場交易品種,完善市場風險防控體系,基本形成較為完備的電力市場體系,逐步過渡到浙江中期電力市場。
2022年以后,開展電力期權等衍生品交易,建立健全電力金融市場體系;完善需求側參與機制,促進供需平衡和節能減排;探索建立容量市場,科學引導電源投資,形成成熟的電力市場體系,建成浙江目標電力市場。
與此同時,浙江還將開展市場設計研究,啟動浙江省電力市場建設。擴大電力直接交易規模,確定市場模式和改革路徑,制定市場規則和開發技術支持系統。
詳情如下:
(審核編輯: Do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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