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發展改革委印發了《江西省“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部門分工》的通知。文件指出,加大火電清潔化改造力度,積極開發利用煤層氣,力爭在煤基行業開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控制煤化工等行業碳排放。大力推進天然氣、電力替代交通燃油,積極發展天然氣發電和分布式能源。積極有序推進水電開發,穩步發展風電,加快發展太陽能發電,有序推進秸稈、沼氣、垃圾和直燃發電等生物質發電。到2020年,力爭常規水電裝機達到570萬千瓦,風電裝機達到400萬千瓦,光伏裝機達到400萬千瓦,生物質能裝機達到50萬千瓦。具體情況如下:
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江西省“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部門分工》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西省“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贛府發〔2017〕15號)精神,在征求各有關單位意見后,我委研究制定了《江西省“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部門分工》 (以下簡稱《部門分工》)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部門分工》印送你們,請根據《部門分工》制定工作計劃并抓緊落實。對涉及多個部門的工作,牽頭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要密切協作。我委將按年度匯總各項工作完成情況,做好各項政策措施落實的跟蹤督促工作。
2017年11月13日
附
江西省“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部門分工的通知
一、低碳引領能源革命
(一)加強能源碳排放指標控制
1 實施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基本形成以低碳能源滿足新增能源需求的能源發展格局。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2 “十三五”期間,能源消費增量控制在1510萬噸標準煤以內;到2020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費比2015年下降16%。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統計局
3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到11%。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統計局省統計局
(二)大力推進能源節約
4 堅持節約優先的能源戰略,合理引導能源需求,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嚴格實施節能評估審查,強化節能監察。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工信委
5 加快企業節能降耗技術改造,強化工業節能增效。
牽頭責任單位:省工信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6 推進建筑節能,發展低碳交通運輸。
牽頭責任單位:省住建廳
配合責任單位:省交通廳、省發改委、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7 實施全民節能行動計劃,組織開展重點節能工程。健全節能標準體系,加強能源計量監管和服務,實施能效領跑者引領行動。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工信委、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8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動節能服務產業健康發展。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工信委
(三)加快發展非化石能源
9 積極有序推進水電開發,穩步發展風電,加快發展太陽能發電,有序推進秸稈、沼氣、垃圾和直燃發電等生物質發電。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省環保廳
10 到2020年,力爭常規水電裝機達到570萬千瓦,風電裝機達到400 萬千瓦,光伏裝機達到400 萬千瓦,生物質能裝機達到50 萬千瓦。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水利廳、省農業廳
11 繼續做好彭澤等核電項目論證研究和廠址保護。加強智慧能源體系建設,推行節能低碳電力調度,提升非化石能源電力消納能力。有序推進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愿認購交易制度。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四)優化利用化石能源
12 控制煤炭消費總量,2020年控制在10040萬噸左右。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大幅削減散煤利用。.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工信委、省環保廳
13 加快推進天然氣利用到2020年天然氣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8%左右。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工信委、省環保廳
14 大力推進天然氣、電力替代交通燃油,積極發展天然氣發電和分布式能源。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交通廳、省公安廳
15 加大火電清潔化改造力度,積極開發利用煤層氣,力爭在煤基行業開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控制煤化工等行業碳排放。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工信委、省環保廳、省國資委
二、打造低碳產業體系
(一)加快產業結構調整
16 將低碳發展作為新常態下經濟提質增效的重要動力,推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直有關部門、各設區市政府
17 通過淘汰落后、兼并重組、技術改造、模式創新等手段,推動傳統產業實現產品技術、工藝裝備、能效環保等水平全面躍升。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工信委、省環保廳、省國資委、省科學院
18 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延伸產業鏈、提高附加值,提升企業低碳競爭力。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工信委、省國資委、各設區市政府
19 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倍增計劃,大力發展服務業,力爭到2020 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30%,服務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45%。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工信委、省統計局、省環保廳、省商務廳
(二)控制工業領域排放
20 2020年單位工業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22%。實行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推進重點行業能效提升和節能減排升級改造,實施節能改造工程與節能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
牽頭責任單位:省工信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統計局、省財政廳、省環保廳
21 積極推廣低碳新工藝、新技術,加強企業能源和碳排放管理體系建設。實施低碳標桿引領計劃,推動重點行業企業開展碳排放對標活動。
牽頭責任單位:省工信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環保廳、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22 推進產業園區、重點企業循環化改造工程,促進企業循環式生產、園區循環式發展、產業循環式組合。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工信委、省財政廳、省環保廳
23 依法加強污染防治重點防控行業和產能過剩行業的清潔生產審核、評估驗收。加強綠色生產設計,圍繞工業生產源頭、過程和產品,將綠色發展的理念和方法落實到企業生產全過程。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環保廳、省工信委
24 建立工業綠色發展技術創新和推廣應用的激勵機制和融資平臺。
牽頭責任單位:省工信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科技廳、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
25 強化工業企業技術改造與技術引進、技術創新的結合。
牽頭責任單位:省工信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三)大力發展低碳農業
26 堅持減緩與適應協同,降低農業領域溫室氣體排放。實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減少農田氧化亞氮排放,到2020 年實現農田氧化亞氮排放達到峰值。
牽頭責任單位:省農業廳
配合責任單位:省氣象局、省科學院
27 控制農田甲烷排放,選育高產低排放良種,改善水分和肥料管理。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推廣秸稈還田,增施有機肥,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
牽頭責任單位:省農業廳
配合責任單位:省氣象局、省科學院
28 因地制宜建設畜禽養殖場大中型沼氣工程。控制畜禽溫室氣體排放,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推進畜禽廢棄物綜合利用,到2020 年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小區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比例達到80% 以上。
牽頭責任單位:省農業廳
配合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環保廳
29 開展低碳農業試點示范。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氣象局、省科學院
(四)增加生態系統碳匯
30 大力實施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推進長(珠)防護林、血防林等建設工程,強化森林資源保護和災害防控,到2020年森林覆蓋率穩定在63.1%,活立木蓄積量達到5.5億立方米。加強濕地保護與恢復,建設濕地公園,擴大濕地生態補償范圍,加快實施江西鄱陽湖水資源保護適應試點示范工程,穩定增強濕地固碳能力,到2020 年全省濕地保有量達到91.01萬公頃。開展城市增綠工程,推動城鄉綠化一體化建設。
牽頭責任單位:省林業廳
配合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農業廳、省住建廳、省環保廳、省氣象局
三、推動城鎮化低碳發展
(一)加強城鄉低碳化建設和管理
31 優化城市功能布局,統籌好城市空間、規模、產業三大結構和生產、生活、生態三大布局。形成鄱陽湖生態城市群、滬昆和京九兩大城鎮發展帶、南昌大都市區、九江都市區和贛州都市區為主體的生態宜居城鎮化格局。鼓勵編制城市低碳發展規劃。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住建廳
32 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推廣綠色建筑,加強商業和公共建筑低碳化運營管理。積極開展低碳城鎮、低碳社區和零碳排放建筑試點。
牽頭責任單位:省住建廳
配合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商務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民政廳
33 結合新農村建設和生態村鎮建設,在廣大農村地區推動建筑節能倡導生活用能方式向低碳清潔轉變,建設綠色低碳村鎮和低碳農村社區。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委農工部、省住建廳、省農業廳
(二) 加快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建設
34 構建交通運輸節能減排體系,推進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加快發展鐵路、水運等低碳運輸方式,推動航空、公路運輸低碳發展。
牽頭責任單位:省交通廳
配合責任單位:省發改委、南昌鐵路局、省民航監管局、省工信委
35 實施交通示范專項行動,建立健全交通運輸碳排放統計監測體系,完善公交優先的城市交通運輸體系,發展城市軌道交通,嚴格實施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制標準,推廣使用清潔能源和新能源運輸工具,公交都市創建城市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5%,其他城市不低于20%。
牽頭責任單位:省交通廳
配合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工信委、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36 在重點區域深入開展交通運輸綠色環保協同專項行動,與2015年相比,到2020年,營運客車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下降2.1%,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6%;營運貨車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下降6.8% ,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8%;營運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下降6%,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7%;港口生產單位吞吐量綜合能耗下降2%,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
牽頭責任單位:省交通廳
配合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三)加快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低碳化處置
37 加強工業垃圾等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牽頭責任單位:省工信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環保廳
38 加強建筑垃圾、污水處理廠污泥等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鼓勵開展垃圾焚燒發電等多種處理利用方式,有效減少全社會的物耗和碳排放。
牽頭責任單位:省住建廳
配合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環保廳
39 推動廢舊汽車零部件、辦公設備等再制造,建設再生產品推廣和再制造服務基地,大力發展"城市礦產"。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環保廳
40 創新城鄉社區生活垃圾處理理念,鼓勵垃圾分類和生活用品的回收再利用,合理布局便捷回收設施,建設餐廚垃圾等處理設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環保廳、省住建廳、省商務廳
41 提高垃圾社區化處理率。重點推進污水、污泥、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無害化處置和資源化利用等技術研發。開展垃圾填埋場、污水處理廠甲烷收集利用及與常規污染物協同處理工作。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環保廳、省科技廳、省住建廳
(四)倡導低碳生活方式
42 樹立綠色低碳的價值觀和消費觀,弘揚以低碳為榮的社會新風尚。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交通廳、省住建廳、省商務廳、省林業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公安廳、省婦聯
43 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等公共機構要率先踐行勤儉節約和低碳消費理念。
牽頭責任單位: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配合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改委
44 提倡低碳餐飲,推行"光盤行動",遏制食品浪費。
牽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文明辦
45 倡導低碳居住,鼓勵使用節能、節水低碳產品,反對過度包裝,依法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鼓勵低碳出行,倡導"135" 綠色低碳出行方式(1公里以內步行,3公里以內騎自行車,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鼓勵購買小排量汽車、節能與新能源汽車。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交通廳、省水利廳、省住建廳、省商務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公安廳、省婦聯
四、加快區域低碳發展
(一)實施分類指導的碳排放強度控制
46 綜合考慮各設區市經濟發展水平、資源稟賦、戰略定位、產業結構、生態環保及減排潛力等因素,確定各設區市"十三五"期間碳排放強度控制目標為:南昌市、贛州市、吉安市分別下降21%,萍鄉市、新余市分別下降20.5%,景德鎮市下降20%,宜春市、上饒市分別下降19.5%撫州市下降18.5%,九江市、鷹潭市分別下降18% 。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各設區市政府
(二)推動部分區域率先達峰
47 鼓勵南昌市、景德鎮市、贛州市、撫州市、吉安市、共青城市以國家低碳試點城市建設為契機,優化低碳城市布局,加大減排力度、完善政策措施、探索低碳發展新路徑,力爭率先實現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目標。國家低碳試點城市要研究探索開展碳排放總量控制。鼓勵其他設區市及具備條件的縣(市、區)提出峰值目標。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各設區市政府
(三)創新區域低碳發展試點示范
48 深入推進國家低碳試點城市、省級低碳試點縣(市、區) 建設,開展近零碳排放區示范工程,打造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低碳城鎮、低碳園區和低碳社區。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工信委、省商務廳、省教育廳、省旅發委、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49 積極申報設立贛江新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
牽頭責任單位:省政府金融辦
配合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50 深化南昌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余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低碳工業園區試點,完善園區低碳發展自評估機制,研究建立反映園區特色的低碳評價指標體系。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工信委、省科技廳
51 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扎實開展以城市新建社區、老城區改造以及農村社區為重點的低碳社區創建活動。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省農業廳、省民政廳
52 在大型商場、酒店、學校、企業等單位開展低碳創建活動。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工信委、省商務廳、省教育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53 依托鄱陽湖、廬山西海等生態湖泊、國家森林公園等旅游資源,打造低碳旅游景區試點示范,促進低碳旅游發展。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林業廳、省旅發委
54 實施森林生態系統適應氣候變化試點。做好試點經驗總結和推廣,形成具有江西特色的低碳發展模式。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林業廳、省氣象局
(四)支持貧困地區低碳發展
55 將低碳發展納入扶貧開發目標任務體系,制定支持貧困地區低碳發展的差別化扶持政策和評價指標體系。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扶貧和移民辦
56 完善貧困地區產業政策,加快特色產業發展,探索特色產業與低碳發展融合的示范模式。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工信委、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水利廳
57 建立扶貧與低碳發展聯動工作機制,深入開展生態保護扶貧工程,加快實施生態補償機制,加大對貧困地區的支持。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環保廳、省扶貧和移民辦、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水利廳、省科學院
58 鼓勵貧困地區開發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重點圍繞"一湖五河三屏"生態資源開發林業碳匯、沼氣利用、生物質發電等農林類項目,支持和引導項目進入全國碳交易市場。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扶貧和移民辦、省環保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
五、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
(一)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制度
59 根據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制定我省配套管理辦法,建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體制,組建專職工作隊伍,加強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監管。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政府金融辦、省編辦
60 各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制定具體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責任目標,完善協作機制。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直有關部門
61 在國家統一部署下,確立納入碳排放交易企業的名單,開展碳排放核查,科學合理地分配企業碳排放配額,完成配額履約、監察和清繳。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統計局、省稅務局、省國資委、省工信委、省政府金融辦、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強化碳排放權交易基礎支撐能力
62 進一步建立健全全省溫室氣體排放統計與核算、報告與核查工作體系,逐步建立企業溫室氣體排放監測系統,完善重點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平臺。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統計局、省工信委、省科技廳、省科學院
63培養壯大碳交易專業技術支撐隊伍建設積極開展面向政府部門、重點企業、核查機構的碳排放權交易能力培訓,建立考核評估制度。深入開展碳排放權交易相關問題的研究和探索。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科學院
六、強化低碳科技創新
(一)開展氣候變化基礎研究
64 加強氣候變化的實事、機制、歸因、預測研究,評估人類社會活動、生態環境與氣候變化的相互影響。
牽頭責任單位:省氣象局
配合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廳、省農業廳、省環保廳
65 以南昌市、新余市、萍鄉市水生態文明城市試點和九江市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為契機,重點研究氣候變化對降水、江河、湖泊的影響,濕地碳匯對減緩氣候變化的作用,以及江西省濕地碳匯的發展潛力。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廳、省農業廳、省環保廳、省氣象局
(二)加快低碳技術研發與示范
66 推進低碳技術研發、示范和產業化,加快發展低碳建筑、低碳交通,培育壯大航空、先進裝備制造、生物醫藥、電子信息和新型光電、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物聯網等戰略性新興產業。
牽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配合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工信委、省交通廳、省住建廳、省科學院
67 密切跟蹤低碳領域技術最新進展,積極推動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
牽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配合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工信委、省交通廳、省住建廳、省環保廳、省科學院
(三)加大低碳技術推廣應用力度
68 結合國家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目錄,制定江西省低碳技術成果轉化推廣清單。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工信委、省科學院
69 提高核心技術研發、制造、系統集成和產業轉化能力,對減排效果好、應用前景廣闊的關鍵產品組織規模化生產。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工信委、省農業廳、省教育廳、省科學院
70 以循環經濟、清潔生產為依托,推進示范園區建設,重點實施重金屬污染防控、產能過剩行業的清潔生產項目。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工信委、省環保廳
71 全面推廣工業和農業清潔生產技術,推動工業和農業生產循環化改造。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工信委、省農業廳、省教育廳、省環保廳、省科技廳、省科學院
72 加快建立政產學研用有效結合機制,引導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低碳技術創新聯盟,形成技術研發、示范應用和產業化聯動機制。增強大學科技園、企業孵化器、產業化基地、高新區對低碳技術產業化的支持力度。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工信委、省教育廳、省科學院
73 大力開展綠色低碳產品認證、標識和低碳產品標準制定工作,推動低碳技術產品提升市場占有率。
牽頭責任單位: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配合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廳、省科學院
七、加強基礎能力建設
(一)完善溫室氣體排放統計、核算與監測體系
74 健全應對氣候變化統計指標體系和溫室氣體排放統計制度,強化能源、工業、農業、林業、廢棄物處理等相關統計,加強統計基礎工作和能力建設。
牽頭責任單位:省統計局、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工信委、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環保廳、省科學院、省氣象局
75 逐步在各設區市建立溫室氣體監測網。完善碳排放統計核算、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各設區市政府、省氣象局、省科學院
76 建立全省溫室氣體排放數據信息系統,定期編制省、市溫室氣體清單。構建省、市、企業三級溫室氣體排放基礎統計和核算工作體系,加強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工作。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各設區市政府、省氣象局、省統計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科學院
77 加強熱力、電力、煤炭等排放因子計算與監測方法研究, 完善碳排放計量監測體系。
牽頭責任單位: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配合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78 實行重點企(事)業單位碳排放報告制度,完善省、市兩級行政區域能源碳排放年度核算方法和報告制度。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各設區市政府、省統計局、省科學院
79 采用碳衛星、溫室氣體濃度監測網等資料,研究開發區域溫室氣體收支估算方法。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各設區市政府、省統計局、省工信委、省氣象局、省科學院、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建立溫室氣體排放信息披露制度
80 建立江西省應對氣候變化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率先公開重點行業的溫室氣體排放信息,逐步建立省、市、縣多級數據披露制度。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工信委、省科學院、各設區市政府
81 推動建立企業溫室氣體排放信息披露制度,鼓勵企業主動公開溫室氣體排放信息和控排行動措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國資委、省工信委、省科學院
82 固有企業、上市公司、納入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企業要率先公布溫室氣體排放信息和控排行動措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國資委、省工信委
(三)加強人才隊伍和服務機構建設
83 編制江西省低碳人才體系建設方案,建立規范化、制度化的低碳人才培養計劃,逐步建立一支人員穩定、結構合理、具各專業知識的應對氣候變化隊伍。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
84 加快培育我省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機構,提高核查人員的專業素質。積極培育第三方服務機構和市場中介組織,發展低碳產業聯盟和社會團體。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工商局
八、積極開展國際合作
(一)廣泛開展國際交流
85 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國際研討與交流,利用相關國際機構資金和先進技術支持我省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充分發揮世界綠色發展投資貿易博覽會等平臺作用,廣泛開展合作交流,與發展中國家分享江西低碳發展和適應氣候變化方面的成果和經驗。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氣象局、省外僑辦、省科學院
(二)積極推動務實合作
86 研究制定鼓勵低碳領域對外合作的具體政策措施,引導相關機構開展科學研究、技術研發和能力建設等方面的合作。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工信委、省環保廳、省林業廳、省農業廳、省氣象局、省科學院
87 推進清潔能源、防災減災、生態保護、氣候適應型農業、低碳智慧型城市建設等領域國際合作。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工信委、省環保廳、省林業廳、省農業廳、省氣象局、省科學院
88 結合參與"一帶一路"戰略、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促進低碳項目合作,推動海外投資項目低碳化。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工信委、省環保廳、省林業廳、省農業廳、省氣象局、省科學院
九、強化保障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
89 省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發揮好統籌協調、整體推進和督促落實的職能作用。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90 各設區市要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強度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府工作報告,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機制,逐步健全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監督和管理體制。
牽頭責任單位:各設區市政府
配合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91 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 按照相關專項規劃和工作方案,切實抓好落實。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直有關部門
(二)健全考核機制
92 要加強對設區市政府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完成情況的評估考核,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各設區市政府
93 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年度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跟蹤評估機制。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直有關部門
94 考核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接受輿論監督。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95 建立碳排放控制目標預測預警機制,推動本方案目標任務的實現。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統計局、省科學院、各設區市政府
(三)加大資金投入
96 各級財政部門應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統籌相關資金,支持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應對氣候變化試點示范、能力建設和宣傳教育等低碳發展工作。
牽頭責任單位:省財政廳
配合責任單位:各設區市政府、省發改委
97 切實完善財政資金的應用方式,探索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 、基金運作等模式,引導社會資本廣泛投入應對氣候變化領域。
牽頭責任單位:省財政廳
配合責任單位:各設區市政府、省發改委
(四)做好宣傳引導
98 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宣傳和科普教育,充分利用全國節能宣傳周和全國低碳日,廣泛開展豐富多樣的宣傳活動,提升全民低碳意識。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教育廳、省科協、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
99 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知識傳播培訓,提升媒體從業人員報道的專業水平。
牽頭責任單位: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配合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100 建立應對氣候變化公眾參與機制,發揮社團組織作用,促進公眾和社會各界參與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營造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良好社會氛圍。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配合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
(審核編輯: Do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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