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在商業市場、公共安全、公共管理等諸多領域產生的重大影響已經有目共睹,已經被視為基礎性戰略資源,循數而治對提升政府管理能力、改善公共服務質量的作用也被普遍認同。
但是,在實踐中,仍然出現了諸如“證明‘我媽’是‘我媽’”等奇葩現象,民眾往往為了一紙證明跑斷腿、傷透心,引發了對政府管理的諸多抱怨。推進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大數據系統是重要的基礎設施,而政府應當著力解決大數據系統的頂層設計、互聯互通、開放共享與合作機制建設等方面的問題。
加快推動政府服務的供給側改革
基于服務對象需要的大數據系統既能為政府施政提供準確依據,也能為政府服務對象提供完整精準的數據信息服務。政府應當加速政務功能的結構調整和機制建設,將治理的核心轉到為相對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優質公共服務上來,“不該管的就不要管,不該卡的手續不要設,不合理的流程要調整過來”,徹底簡化政務辦理的環節和流程,并將流程設計落實到在線系統中,形成公開透明的標準程序。職責設定方面,應由政府承擔的信息數據核驗工作不得轉嫁給服務對象,應由政府職能部門內部流轉。機制建設方面,政府應當整合并完善職能部門的相關數據,形成較為完整的基礎數據信息系統,為流轉提供可能。流程建設方面,政府應認真總結傳統行政中取得的經驗,分析存在的相關問題并提出解決方案,在已經實施的內部管理信息化、電子政務等改革基礎上,按照面向對象7×24小時在線管理的“互聯網 ”模式重構政務關系、政務標準和政務流程;加快輸出“全生命周期”大數據政務產品,塑造“云服務”理念。
完善政府大數據系統的頂層設計
落實“十三五”規劃提出的國家大數據戰略,信息基礎設施應當涵蓋從中央到地方;從中央部委到基層一線服務部門都應當充分供給的數據信息。頂層設計首先要進行合理分工,理清央地責任,明確“條塊”關系,著力解決職能碎片化帶來的管理阻滯。中央和省級層面應當承擔主要的設計職責,按照政務項目和流程需要重構內部政務流轉機制,統一數據系統的基本技術標準,規范數據采集,解決跨部門、跨地域的聯接問題,建設能夠互聯共享的全國性數據網絡。分類推進方面,中央政府應當重點設計能夠滿足全國范圍內跨域應用的人口、法人、資源等基礎數據系統,地方應當根據當地需要與實際,立足于基礎數據系統,不斷拓展健全滿足服務對象的應用數據系統,從而形成較為完整的云政務大數據系統。同時,央地應合力在實踐中探索完善大數據安全標準和監管措施,規范公共數據的獲取與應用,制定大數據運行的基本規則。在資源支持和制度保障方面,應當形成數據系統建設的領導和協調機制,配給相關的編制、資金等資源,打破部門利益藩籬,徹底解決數據系統缺失和數據信息孤立的問題,增強數據供給的動態性和實時性,提高數據系統的綜合性,奠定“云服務”基礎。
以制度保障數據系統的互聯互通
各個層級、部門在管理的過程中沉淀了海量的數據,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由部門職能分割、既得利益或者惰政造成的數據割裂和統一性、聯通性缺乏。社會快速發展,人員流動性強,但應與之匹配的跨區域數據流動卻長期滯后,這也是產生諸多奇葩證明的主要原因。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表征就是“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互聯網 政務服務”不能僅僅是個口號,應當將跨區域、跨部門的聯網互通落到實處。以制度推進數據聯通,各級政府都應當打破既有職責劃分和部門利益的壁壘,將數據的采集、運行和利用統一到頂層設計所規劃的標準上,建立績效考核制度,以責任倒推的方式推進碎片化的部門數據實現互聯互通,形成統一規范的數據網絡和數據平臺,通過政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等提供標準化的數據服務。以制度監管數據聯通,建立剛性的數據互通共享制度,強化“首問責任制”在數據利用領域的應用;將原來要求管理對象提供相關證明的信息驗證責任轉由業務接收部門承擔,回到政府內部流轉,從而倒逼數據系統的聯通利用,以形成“云服務”通道。
建設開放共享的政府云數據系統
網絡基礎設施的完善和互聯網傳輸技術的進步,巨大資源價值的海量數據隨之產生。政府應當從戰略的角度充分地獲取這些數據形成系統,下大力氣改變單一中心現場管理的形態,以面向服務對象開放作為數據系統建設運行的基本規則,盡快建立數據交互的技術標準,實現數據系統的不斷延展。首先,推進共享利用,即應當加強對外部數據的吸收,開放并完善政府的既有數據系統,使大數據系統能夠進行并聯分析與融合利用,形成政府大數據系統云端。其次,加快數據交互,即推動數據接口開放,不僅使數據能夠流動于政府諸部門,也能讓數據的利益相關者獲得相關的資源。同時,加強數據采取渠道建設,開放數據采集端口,通過驗證篩選吸收其他組織和個人的可靠數據,提高數據采集的精準度和有效性,形成較為完整的數據信息交互網絡。再次,降低數據利用門檻,即建立政務數據的查詢與寫入審核機制,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推動數據的安全開放和共享,將數據的查詢利用和業務辦理接口延伸到政務網站、綜合自助終端、移動APP和其他媒體用戶終端,提高數據交互的便利性,實現“云端、網絡、終端”各層面共享互通,形成“云服務”體系。
加強與其他主體的合作提升效率
政府應當積極主動地建立更加完善的合作機制,利用不同主體所呈現出的比較優勢,共同降低社會運行的交易成本,提高政務輸出的效率和品質。專業機構、商業公司在大數據采集、分析和運用方面取得了豐富的經驗,政府應當通過采購、委托或合作開發等方式加強與這些組織的合作,從而提升大數據系統建設、運行的效果。相關政府部門已經在一些領域進行了嘗試,并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用,如公安部交管局與商業地圖公司合作,推出路面交通實時數據查詢服務,為交通參與者提供了極大的便利。政府擁有的大量公共數據應當借助這些機構成熟的數據挖掘技術和設計、營銷能力轉化成為優質的公共產品,讓更加充分的信息流動助力社會降低發展成本、提高生活品質。路徑選擇上,政府可以通過專項任務或智慧城市等合作平臺,多領域、多維度地推進公共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同時,也可不斷地吸收這些機構的相關資源和成功經驗補全政府的短板,不斷地提升政務輸出的效果,完善“云服務”產品。
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已經進入到關鍵時期,多元、多樣的復雜環境時刻考驗著政府管理和服務的能力。傳統的經驗管理應當向更加精準的大數據治理轉變,無論是先發國家倡導的“無縫政府”,還是黃仁宇先生所提倡的“數目字管理”,在當下的情境中意義更加深遠。政府應當加快建設較為完整且能夠互聯互通的開放共享大數據系統,構建“云服務政府”,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加公開透明、高效便捷、公平可及的公共管理與服務。
(審核編輯: 智慧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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