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航局正式印發新修訂的《國際航權資源配置與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國際航權資源進行分類配置管理,漸進打破“一條遠程國際航線一家承運人”的規則,建立航權資源配置遵循的原則及量化指標體系,嚴格航權使用管理。依據 《辦法》,民航局同時制定《北京“一市兩場”國際航權資源配置政策》(以下簡稱《政策》),以更好推進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和北京新機場兩個大型國際樞紐建設。《辦法》及《政策》均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辦法》共六章55條。《辦法》明確,國際航線分為一類國際航線和二類國際航線。《辦法》鼓勵空運企業根據航空運輸協定及有關協議開辟新的國際航線。對于服務國家戰略和行業發展戰略的樞紐機場發展、航線網絡拓展,民航局將通過調整國際航權資源配置指標體系給予政策扶持。
《辦法》對不同類別的航線采取分類管理。一類國際航線不限定指定承運人數量、航線表、運營班次及運力安排。二類遠程客運國際航線逐步引入競爭。對已有空運企業運營的二類遠程客運國際航線,若滿足《辦法》規定的新增承運人準入標準,可以新增一家承運人,鼓勵航空公司參與國際競爭。
《辦法》要求,空運企業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航線、班次、機型、執行日期運營,不得擅自更改、取消。具備國際航線經營許可的空運企業,應充分使用既得的航權,否則民航局將依法予以注銷,或收回未充分使用的航權并進行重新配置。民航局將通過建立和完善國際航線航班運行監測系統和信息分析通報制度、進行監督檢查等方式,嚴格航權使用管理。
北京新機場將在2019年建成投入運營,《政策》明確,北京新機場的主基地航空公司為東航、南航;在北京新機場運營的航空公司,其在首都機場運營的國際航線航班于新機場投入運營后4年內全部平移至新機場,并繼續持有已獲批的國際航權;北京“一市兩場”國際航權資源配置遵循“同一市場”原則,首都機場與北京新機場視為一個航點。《政策》還明確了涉及北京新機場的國際航權使用管理的相關規定。
(審核編輯: 智匯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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