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我國藥品流通領域由于存在“小散亂差”的特征,使得“帶金銷售”模式盛行,容易造成藥品價格虛高,影響醫藥行業改革向縱深發展。為了解決群眾“看病貴,看病難”的問題,近年來,“兩票制”、“4+7”帶量采購等醫改政策持續推進,不斷規范藥品流通秩序、壓縮流通環節、降低虛高藥價、凈化流通環境,同時降低整體藥價,減少灰色空間。
藥品價格運行情況一直以來都被業內高度關注,不斷加緊的醫改政策、行業監管給藥品價格構建了框架,但由于原料藥漲價、不良廠家壟斷等原因,短缺藥品斷貨、翻倍漲價現象依然發生,如何保障短缺藥品保供穩價成為迫切的任務。
12月6日,國家醫保局發布《關于做好當前藥品價格管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旨在明確現階段藥品價格管理的基本政策,構建藥品價格常態化監管機制的制度框架,落實短缺藥品保供穩價的各項相關政策。
以市場調節為主,發揮醫保作用
《意見》中提到,要銜接現行藥品價格政策,堅持以市場調節為主的政策方向,發揮醫保對藥品價格引導作用,推進形成合理的藥品差價比價關系。
根據11月28日醫保局公布的2019年醫保藥品目錄,119個新增藥品有70個談判成功,平均降幅超一半;另外,31個續約藥品中有27個談判成功。進入醫保目錄的藥品,將以更低的價格為中國患者帶來更多的選擇和生的希望。
藥品價格將受到常態化監管
《意見》指出,綜合運用監測預警、函詢約談、提醒告誡、成本調查、信用評價和信息披露等手段監管藥品價格。
其中,信用評價關系重大。同等條件下,信用評價高的優先中標;對信用評價負面的,采取限制參與集中采購、納入醫保基金等多種方式予以約束;對嚴重失信的,可視情節采取暫停掛網等懲戒措施。這一手段對于藥企而言,只有保持良好的信用評價,才能更有把握參與集采、進醫保。
防范藥品惡意漲價、“搭車漲價”
《意見》要求,做好短缺藥品保供穩價相關的價格招采工作,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做好短缺藥品保供穩價工作的意見》要求,允許符合條件的短缺藥品由企業直接報價掛網,就直接掛網和備案采購的規則進行細化,切實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短缺藥品保供穩價工作。
具體要求,短缺藥品經營者要求調整掛網價格的,應向藥品招標采購機構提供該藥品產能、短缺原因、成本資料、完稅出廠價格憑證等資料,不得有暴利、價格壟斷、價格欺詐等行為。
另外,針對前期有關方面反映的少數藥品價格異常變動問題,該局已經部署開展監測、排查和分析。《意見》印發后,國家醫保局將采取進一步措施,防范短缺藥品惡意漲價和非短缺藥品“搭車漲價”。
可以看到,隨著上述措施的落地,短缺藥品惡意漲價、非短缺藥品“搭車漲價”的現象將進一步受遏制,在此背景下,有暴利、價格壟斷等行為的短缺藥品經營者等于“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規范經營才能生存。
(審核編輯: 林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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