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與汕頭市人民政府簽署深度協作框架協議。省委書記李希出席簽約儀式。省委副書記、深圳市委書記王偉中參加活動。
深圳、汕頭兩市將充分發揮比較優勢,扛起新時代經濟特區使命擔當,堅持區域協調發展和高質量發展,加速形成“核+副中心”動力機制,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推動汕頭建設高質量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引領深圳都市圈與汕潮揭都市圈融合互動發展,為全省“一核一帶一區”區域協調發展打造樣板示范。
深圳與汕頭將堅持“政府引導、市場導向、企業主體、合作共贏、共同發展”的合作原則,從加強區域協同和交流互鑒、推動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構建創新產業融合發展新格局、加強社會民生領域合作、加強人才培訓交流等五個方面著手,務實推進兩地深度協作,促進高質量協同發展。未來三年,兩市將共同打造沿海經濟帶重要發展極,互學互鑒經濟特區建設經驗,聯合營造一流營商環境,加強區域重大平臺對接合作,深化國有企業合作;共同推動兩市高鐵直連貫通,加強深圳港、汕頭港協同發展,推動5G網絡、數據中心、工業互聯網、云計算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合力打造協同創新生態體系,推動深圳“設計+”賦能汕頭傳統產業,攜手培育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制藥、新能源、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海洋產業、金融、特色旅游等方面合作,以農業轉型升級帶動汕頭鄉村振興;加強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等方面合作;推動干部人才互動交流,加強人力資源合作。
(審核編輯: 小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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