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綠色低碳工業園區、工廠建設的通知》(浙經信綠色〔2021〕126號)要求和《浙江省綠色工業園區建設評價導則(暫行)》《浙江省綠色工廠建設評價導則(暫行)》規定,經各市、縣(市、區)申報、答辯,組織專家聯合評審,現將2021年浙江省級綠色低碳工業園區和工廠名單進行公示,請社會各界監督。
公示時間: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12日
聯系電話:0571-87057796。
附件:1.2021年浙江省級綠色低碳工業園區公示名單
2.2021年浙江省級綠色低碳工廠公示名單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1年12月6日
(審核編輯: 智匯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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