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穩定可靠的優質綠色低碳電力,核電至今未被納入我國綠色電力體系,是唯一被排除在體系之外的非化石能源,這不利于助力國家雙碳目標的實現,也不利于也不利于核電行業的長遠發展。”參加全國政協十四屆二次會議的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楊長利聯合其他13位全國政協委員向大會提交《關于將核電納入我國綠色電力體系的提案》。楊長利表示,建議盡早將核電納入我國綠色電力證書體系,不僅能為核電的綠色低碳屬性提供官方證明,實現綠證對非化石能源電力的全覆蓋,還能滿足市場用戶購買需求,充分發揮核電在全國減碳降碳中的重要作用,推動核能新質生產力發展。
我國于2017年建立了綠色電力證書制度,向滿足條件的風電和太陽能發電核發綠證,通過交易獲取綠色溢價。“目前,我國已構建起日益完善的綠色電力體系,建立了綠證交易、綠電交易兩種市場機制,綠證核發范圍拓展至包括水電在內的全部可再生能源。”據楊長利介紹,綠證已成為認定可再生能源生產、消費的唯一憑證和交易載體,實現了從“綠色溢價”到“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基礎憑證”的定位轉變和價值提升,為近期銜接能耗雙控政策、抵扣能耗量,中長期銜接節能降碳政策、抵扣碳排放量奠定了堅實基礎。
“核電是所有清潔能源中碳排放最低的發電技術之一,根據IAEA(國際原子能機構)數據,核電全生命周期內每生產1度電的碳排放量為5.7克。截至目前,我國大陸地區在運在建核電機組總裝機超過1億千瓦,占全球在運在建核電總裝機的21.2%,核電安全運行業績位居世界前列。”楊長利指出,2023年核電發電量在全國占比接近5%,與燃煤發電相比,相當于減少二氧化碳排放3.5億噸。根據各方預測,到2035年我國在運核電發電量占比將超過10%,核電將在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助力“雙碳”目標實現中發揮更大作用。
楊長利表示,由于核電企業無法提供綠證等官方證明,目前難以滿足社會不斷增長的綠電消費需求,全社會綠電供應面臨制約。在“雙碳”目標牽引下,全社會綠電消費意識逐步提高。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開始試運行并即將正式實施,使用綠電生產的商品更具國際競爭力,有助于在國際貿易中規避關稅壁壘。國內外減碳形勢促使企業等各類主體對綠電需求不斷增加。
“核電每年可提供超過1600億度的市場化電量,是用戶購買綠電的重要選擇之一。”楊長利介紹,核電機組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區,能極大緩解華東、華南地區綠電供不應求的局面。
楊長利認為,核電未被納入我國綠色電力體系,其參與市場競爭面臨挑戰,進而影響核電低碳價值的有效發揮。“國家發布的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政策要求電網企業、售電公司和電力用戶承擔消納責任,意味著這些主體在銷售或購買核電的同時,仍需同樣承擔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和配額。”他進一步解釋,這實際是將核電與化石能源放在同等地位對待,沒有體現核電的低碳屬性和減排貢獻,降低了用戶購買核電的積極性。未來,隨著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的加速推進以及全社會低碳消費理念的進一步深化,該問題將會對核電參與電力市場競爭帶來嚴峻挑戰。
楊長利認為,我國碳減排任務艱巨,將核電納入綠色電力體系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是實現能源消費側和供給側協同轉型的重要舉措之一,水電納入綠證的政策實踐也給核電納入提供了有益借鑒。
(審核編輯: Doris)
分享